湖州学院各民主党派新成员发展工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结合各民主党派章程的相关要求与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原则、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断加强民主党派自身组织建设,坚持协商确定,注重政治素质,突出代表性,推进民主党派有序规范发展新成员,为助力“六个新湖州”建设和“全国知名 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二、新成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二)代表性强。在学院(部门)或行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具有较高公认度。具有较好的科学文化知识素养,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较为突出。
(三)品行良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和报国情怀,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始终保持健康情趣和道德情操,具有良好师德师风。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四)热爱教育事业和民主党派工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所加入民主党派章程,有较强的履职能力,有较好的合作共事意识和水平,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履行相关义务。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宜发展:
1.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各行其是、妄议中央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行为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受到相关部门处分等影响期未满者;
3.本人已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或者定居国(境)外的;
4.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参加民主党派组织生活者;
5.情况发生变化,不再有代表性,或者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
6.在师德师风方便存在负面影响者;
7.因其他原因不宜发展的。
三、基本程序
(一)党委统战部与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协商确定年度发展计划;
(二)申请人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湖州学院民主党派发展对象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与党委统战部对申请人的发展意见进行充分协商;
(四)党委统战部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征求意见后并研究确定发展意见;
(五)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收到党委统战部意见反馈后,由该党派安排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谈话,向其宣讲本党派的章程和历史,进一步考察申请人的思想状况;
(六)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向党委统战部递交《登记表》;
(七)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根据民主党派章程完成基层组织发展流程并报请其市委会;
(八)收到民主党派市委会下达的批复文件后,党委统战部将相关信息录入民主党派成员信息库,《登记表》放入个人档案。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将批复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做好对其教育管理工作。
附件:
1.湖州学院民主党派发展新成员流程图
2.湖州学院民主党派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
中共湖州学院委员会统战部
2023年 7月3日